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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打赢艾滋病就业歧视案官司 国内首赢
2024-11-27

艾滋病病毒携带者通常会受到大家的歧视,人们会用异样的眼光看待患者,不敢与患者接近,所以他们在生活和工作方面会遭受倍多挫败。阿明从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走进法庭,事实上,打官司是他做过的“最招摇”的事。大多数艾滋病携带者宁愿生活在阴影里,只要不被发现自己不愿被看到的一面。

这是广东省第一例“艾滋病就业歧视案”,也是国内第一起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感染艾滋病病毒为由侵犯劳动者权益败诉的案件。

2015年11月的一天,他所有的“平凡”和“优秀”都在一夜间过去了。在单位组织的事业编制招聘体检中,他被检测出是一个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往后的日子里,这几乎成了他唯一的身份。他用过很多方式去维权。最后,他选择了打官司这条“唯一能走的路”,然后在被不断受伤害中“越走越坚定”。

阿明2012年大学毕业后就进入了原单位,那是广州一家食品检测机构。他感觉自己进步很快,“领导也很器重”。2015年10月,阿明等来了一次事业编制招聘考试,报考了原单位的原岗位。这是他职业规划中的重要一步,“科研工作最好有一个编制保障以后的生活”。笔试和面试都很顺利,在30多名竞争者中,他的总分是第一名,一只脚踏进了期待已久的编制。

紧接着是入职体检,他去医院做了一些常规的检查,测身高,做胸透,然后抽血。他并没有把这道“例行公事”的程序放在心上,从医院出来后,他就回家等待着那个“已经在路上”的聘用通知。几天后,他确实等来了通知。只不过电话里,领导通知他体检不合格,“需要复检”。这条始料未及的通知很快冲淡了他的喜悦,他甚至隐约感到了一丝恐惧——因为自己之前发生的不安全性行为,他想到了那个从不敢想象的东西:艾滋病病毒。

复检是在一个领导的陪同下去的。虽然已经有些准备,但当看到确诊时,这个“遇事从不慌乱”的年轻人还是一下怔住了。直到现在,那种“天塌下来”的感觉依然让阿明记忆犹新。大多数时候,他都和一个健康人没有任何差别。对他来说,感染后的生活与以往最大的不同,不过是每天晚上10点要定时口服的3粒药片。

可他刚刚适应“新的自己”,就被领导请进了办公室。在那几个和善的面孔前,他一开始甚至有信心说服他们,“告诉他们我很安全,大家也会很安全”。他搬出的世界卫生组织和国家卫计委关于艾滋病防治的知识,领导根本就没听进去,只是坚定地告诉他,“工资照发,你要回家好好养病。”他还记得有位领导一本正经地为他指明了一条出路:“像你这样的,以后出去摆个地摊也可以生存。”

阿明又列出很多法规来证明,单位要求自己“离岗休息”是违法行为。可对方也拿出一项早已准备好的法规,1991年发布的《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上面写明:艾滋病病人或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要“隔离治疗”,直至“医疗保健机构证明其不具有传染性时,方可恢复工作”。

白纸黑字的规定让阿明没法再有任何辩解的余地。那次谈话后,他被拒之于单位的大门之外他被“离岗休息”后,一些同事发信息问他怎么不来上班了,他都不敢回复。他开始加入一些感染者的互助组织,在那里他认识了广州“同志平等权益促进会”的负责人彭燕辉。两人沟通后,很快找到了另一条维权道路:起诉。

国内有着同样遭遇的感染者成千上万。但自从2010年我国出现第一例艾滋病就业歧视诉讼后,迄今类似案件不足10起。这为数不多的几起案件多以感染者败诉收尾,剩下的要么调解,要么干脆直接不予立案。此前唯一一起判决感染者胜诉的案件,也只是以普通的劳动合同纠纷结案,法院没有支持原告因感染艾滋病病毒而被侵权的诉求。

阿明的决定让他成为广东省首例艾滋病就业歧视案的当事人。在互助群里,有人鼓励他,“你很勇敢,我们永远支持你。”也有不少人说一些丧气的话,“自己得了病还抛头露面”,“告也告不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