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药物的抗骨质疏松性骨折的作用在治疗第一年内最明显。为了观察延长药物治疗时间的疗效,许多试验都进行了延期处理。Evista 试验提供了雷洛昔芬治疗 8 年后的数据。8 年随访结束时发现,雷洛昔芬对非椎体骨折的发生并没有明显预防作用。对利塞膦酸盐最长的研究是对 68 例研究对象随访 7 年。研究发现用药 0-3 年与 6-7 年患者年椎体骨折发生率基本一致。从目前已有的研究来看,没有明显的证据表明 3-5 年以上的抗骨质疏松治疗具有更好的抗骨折作用。
2、停止抗骨质疏松药物治疗是否存在风险?
不同的药物在停止治疗后预后明显不同。简要列举几例:
(1)停止抗骨质疏松治疗导致骨密度下降,这在雌激素替代治疗患者更为明显。
81 例研究患者连续两年内服用结合雌激素(0.625 mg/d)后,改为安慰剂治疗一年,随访发现脊柱以及股骨转子粗隆骨密度分别下降了 4.5% 和 2.4%。雌激素替代治疗可以减少髋骨和脊柱的发生,停止雷洛昔芬一年后腰椎骨密度下降了 2.4%。
(2)在停止地诺单抗治疗后骨量也会减少,有研究发现在停止治疗一年后骨密度下降最明显。
(3)在针对唑来膦酸的 HORIZON 临床研究中,病人使用 3 年唑来膦酸盐治疗后部分患者改为安慰剂治疗,随访 3 年。研究结束时发现,与服用唑来膦酸盐 6 年治疗组相比,转为安慰剂治疗组的骨密度轻度下降,但骨吸收标志物并无明显差异。
3、延长抗骨质疏松药物治疗时间是否有害?
抗骨质疏松药物有许多不良反应,比如口服双磷酸盐的胃肠不适、静脉应用双磷酸盐的肾毒性、使用雷洛昔芬的静脉血栓形成风险增加等等。但没有证据表明随着用药时间推移此类不良反应发生率增加。
(1)严重骨疾病者静脉使用双磷酸盐较严重的并发症之一就是下颌骨坏死。据美国报道,发生率在 1/10000 到 1/100000 之间。但到目前为止,并没有充分的证据表明双磷酸盐会增加下颌骨坏死的发生率。对持续使用此类药物的 2191 例患者随访不到 2.5 年,并无该并发症发生。
(2)使用 6 年地诺单抗治疗的 2343 例患者共发现两例下颌骨坏死。地诺单抗引起股骨中段骨折的病例已得到证实,但骨折的发生可能与治疗时间的长短有关。
可见,抗骨质疏松药物的副作用确实存在,但非常少见。